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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蓉漂人才荟”都江堰市事业单位赴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4人)

未知 | 2025-03-24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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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蓉漂人才荟”都江堰市事业单位赴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成都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及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都江堰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4名。本次人才引进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高层次人才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及范围

  此次招聘对象为符合《2025年“蓉漂人才荟”都江堰市事业单位赴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凭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聘用手续。

  二、 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6.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书面同意;

  7.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高校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应聘人员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报名方式和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高校现场报名

  北京大学:2025年3月26日(星期三)09:30—12:00,北京大学百周年纪念讲堂旭日厅、南广场。

  湖南大学:2025年3月26日(星期三)09:00—12:00,湖南大学南校区复临舍一楼大厅。

  清华大学:2025年3月26日(星期三)14:00—17:00,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华为厅、祖龙广场。

  中南大学:2025年3月26日(星期三)13:30—17:00,中南大学岳麓山校区立功厅。

  浙江大学: 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14:00—17:00,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新图书馆报告厅。

  高校现场报名须本人持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等级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参加报名。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也应同时在成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6日09:00至4月1日17:00。

  (2)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

  (3)准考证打印:2025年4月22日至4月25日。

  (4)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附件等信息。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应聘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人才引进报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的面试原件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4.岗位调整。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岗位取消情况,于2025年4月7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4月22日至4月25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考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请考生妥善保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过期或丢失的,请务必在考前及时到公安机关换领或补办。

  6.提醒。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以及其他资格条件,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 考核

  本次人才引进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成绩计算方式为(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逻辑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法律基础知识,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民道德等。

  2.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5年4月26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4.笔试原始成绩查询

  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5月7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原始成绩。对于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和违规违纪三种情况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在5月7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申请核查原始成绩,逾期将不再受理。核查结果于5月8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

  此次笔试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本批次参加“蓉漂人才荟”都江堰市事业单位赴外引进高层次人才笔试考试所有人员有效的笔试成绩平均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5.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按照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审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及人员名单与笔试成绩由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都江堰市人社局)于2025年5月9日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流程参考:首页→政务公开→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公选公招)。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行。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供如下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准考证》1份、《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等级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其中,2025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2025年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需提供所学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院所等第三方的专业认定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信网打印)。

  4.国外(境外)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所学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及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院所等第三方的专业认定证明材料,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同时提供具有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

  6.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同时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以及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仅进行1次。递补相关事宜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面向社会公布。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考生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四)公布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都江堰市人社局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如因总成绩相同,造成名次并列,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的,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排序。

  五、 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都江堰市人社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都江堰市人社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仅进行1次。如依次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排序,确定递补进入体检人员。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都江堰市人社局,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进入考察人员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递补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仅进行1次。递补相关事宜由都江堰市人社局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面向社会公布。

  (三)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都江堰市人社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 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 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 其他

  (一)人才引进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都江堰市人社局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本次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取消聘用。

  (四)本次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在都江堰市工作满5年(起算时间自聘用之日起)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

  (五)都江堰市人社局、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公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都江堰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九、 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一)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028-89741027(都江堰市人社局,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二)网站技术咨询电话(主要解决报名网站技术问题):

  028-61802812(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

  (三)纪律监督电话:

  028-61929141(中共都江堰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附件:2025年“蓉漂人才荟”都江堰市事业单位赴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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