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2025年“蓉漂人才荟”成都高新区公开考核招聘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四川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及成都市2025年“蓉漂人才荟”工作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高新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本次招聘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高新区筹建于1988年,1991年获批全国首批国家级高新区,2006年被科技部确定为全国创建“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试点园区,2015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中国西部首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四川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和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核心区。2024年,成都高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490.3亿、增长6%,综合实力长期位于全国高新区第一方阵。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均为成都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机关所属事业单位。
二、 招聘范围及对象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且符合《成都高新区公开考核招聘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三、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岗位表》);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按国家和四川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2026年1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 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成都高新区公开考核招聘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等信息。
(一) 现场咨询:
2025年3月26日上午(09:30—12:00):北京大学百周年纪念讲堂旭日厅、南广场。
2025年3月26日下午(14:00—17:00):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华为厅、祖龙广场。
2025年3月31日下午(14:00—17:00):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新图书馆报告厅。
(二)报名时间(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1日)
1.网上报名:2025年3月26日09:00至4月1日17:00。
2.岗位调减取消公告:2025年4月7日。
3.准考证打印:2025年4月22日至4月25日。
4.笔试时间:2025年4月26日。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请及时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要求。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应聘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报考岗位、考试科目等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报名不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要求,以面试原件校验及考察环节的审核确认结果最终确定。
4.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五)报名要求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指主修专业,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所获学历学位等应分别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历学位”栏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 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5年4月7日通过成都高新区官网(http://www.cdht.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招考招录”栏公告。
六、 考核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5年4月26日在成都市进行,具体详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准考证》。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测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逻辑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法律基础知识,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民道德等。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含照片的社会保障卡,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
3.笔试成绩查询: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5月7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对于笔试成绩显示缺考、0分和违规违纪三种情况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在2025年5月7日17:00前,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申请核查原始成绩,逾期将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25年5月8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公布。笔试成绩、排名及是否进入面试原件校验名单在成都高新区官网(http://www.cdht.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招考招录”栏公布。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后续资格。
(二)面试及原件校验
每个招聘岗位进入面试原件校验的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为5: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原件校验。因面试原件校验不合格、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或者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如因面试原件校验、应聘人员放弃或缺考出现空额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进入面试原件校验的人员名单及原件校验的相关事宜在成都高新区官网(http://www.cdht.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招考招录”栏公告。
面试原件校验须由本人提交如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网上报名时填报的《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3)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人员: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毕业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
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人员:《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国<境>外留学人员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并记载明确毕业院校、学历学位层次、专业名称及毕业时间)。
(4)招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提供所在党支部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党员身份的相关证明材料1份。
(5)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
原件校验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在成都市进行,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最终考核成绩,面试成绩达不到8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成都高新区官网(http://www.cdht.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招考招录”栏公布。
七、 体检
(一)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7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八、 签约
与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签约的时间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在通知规定时间内签约的,视为自愿放弃招聘资格。
九、 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十、 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成都高新区官网(http://www.cdht.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招考招录”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 、聘用及报到
(一)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
(二)拟聘人员应按招聘单位通知时间,持毕业证、学位证和要求的其他资料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或不报到的,取消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聘用人员将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岗位,聘用人员须服从调配。
十二 、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与举报电话:
成都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028-85332669(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十三 、本公告由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十四 、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成都高新区官网(http://www.cdht.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招考招录”栏公布。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原件校验、面试、体检、签约、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后续环节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招聘期间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签约、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再递补)。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名咨询电话:028-86585560(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028-61802812。
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