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阿坝州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聘。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完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全国范围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
(三)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⑵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⑶年龄要求详见《阿坝州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⑷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⑸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⑹试用期满,最低服务年限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可以报考。
2.其他条件
在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条件的基础上,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可报考任一小学教师岗位。
资格条件中所指的《教师资格证》,除2025年上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和2025年应届师范生外,其他报考者取得时间截止2025年3月11日。2025年上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以报考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学科、学段相一致的教师岗位,面试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或教育行政机构出具的申请认定证明;2025年应届师范生,可以报考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所载学科、学段相一致的教师岗位,面试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5年上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和2025年应届师范生,在审核确认时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进行核验。
资格条件中所指的《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取得时间截止2025年3月11日。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人员。
⑵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⑶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⑷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⑸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⑹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⑺尚处于国家、省和我州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
⑻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⑼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名额
共计招聘119名,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人才测评服务 ”专栏(https://www.jdpta.com/),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10∶00至3月17日18∶00。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填报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5年上半年阿坝州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2.上传照片。应聘人员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请在2025年3月11日10∶00至3月18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因信息填报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后,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3月19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缴纳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按照附件2《阿坝州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知》(以下简称《报考须知》)进行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四)岗位调整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
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3月25日16:00前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sj.abazhou.gov.cn/)网站向社会公布。
取消岗位的,所缴费用按照原支付路径退回。
(五)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含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4月15日09:00至4月19日24: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人才测评服务 ”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报考信息表》一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笔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笔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提醒
资格初审由州、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开展。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的依据,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公共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专业科目为《专业学科知识》,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音乐》《体育》《美术》《科学》《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学前教育》,卷面满分100分。报考者具体专业科目详见附件《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笔试总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50%+《专业学科知识》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
2.笔试大纲
(1)《教育公共基础》的笔试内容详见2012年4月13日发布的《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考试大纲。
(2)《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音乐》《体育》《美术》《科学》《信息技术》的笔试命题依据及标准为《普通高中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22年版)》。
《心理健康》的笔试命题依据及标准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修订)》。
《学前教育》的笔试命题依据及标准为《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3.笔试开考比例
县(市)、乡(镇)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形成差额即可开考;州属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5年4月19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5.笔试原始成绩查询
笔试原始成绩于2025年5月20日左右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对笔试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申请核查,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此次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参加本次笔试相同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70%。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0分、违纪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平均分将于5月20日左右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适时公布。
6.政策性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4月14日至18日在工作时间按加分公告要求交往指定地点,以便审查。
具体加分时间及地点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加分登记和提供加分材料的,后果自负。
具体加分条件、提交资料详见《报考须知》。
政策性加分名单及加分情况,将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对反映加分有问题的,经查实后予以更改加分分值或取消加分资格。
7.公布笔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2025年5月28日前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资格审查
州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资格审查工作。
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名额,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若招聘名额与面试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不足1:2,仍视为有效比例。
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5年6月13日前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应聘人员应按相关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相关手续见《报考须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由面试资格审查组织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因联系电话错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递补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同时不再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三)面试
面试人员的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如果招聘名额与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不足1:2,将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当日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缺考,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采取上一堂本学科教学模拟课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四)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并公布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学历层次(学历层次高者优先),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依序优先确定为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二级乙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免收体检费。具体减免材料详见《报考须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1次,由体检组织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乙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应聘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在公示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阿坝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和《阿坝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批后,统一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
八、最低服务年限和聘用管理
(一)本次招聘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招聘人员应在《聘用合同书》中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5周年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二)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无基层工作经历的,聘用后5年内须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三)本次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取消聘用。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其他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政策性加分、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审核确认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由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一)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822793
阿坝州教育局 0837-2821942
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6448627
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6822488
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7420300
松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7233359
九寨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7725772
小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787580
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6723833
马尔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7-2852109
壤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379710
若尔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298284
红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8991643
(二)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028-86740101(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三)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
028-86623723(省人事考试中心)
(四)纪律监督电话:
州纪委监委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7-2855872
附件:1.阿坝州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