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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卫生、教育类)公告(405人)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25-03-07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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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

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卫生、教育类)公告

  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阅读完本公告及其附件!

  因工作需要,宜宾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3月1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应聘考生报考时按《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有关要求执行。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共计招聘405名。具体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名额和条件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网站为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10:00至3月17日18:00。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填报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四川省宜宾市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卫生、教育类)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2.上传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应聘人员应下载并使用照片处理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请在2025年3月11日10:00至3月18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县(区)、三江新区所属单位的网上审查工作分别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江新区人才人事局具体负责,市属单位的网上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应聘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人事局)、部门(单位)咨询。如因信息填报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后,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3月19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共150元)。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参照附件《报考须知》进行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四)岗位调整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调剂。

  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3月25日16:00前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

  取消岗位的,所缴费用按照原支付路径退回。

  (五)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含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4月15日09:00至4月18日24:00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报考信息表》三份(供笔试加分材料申报、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考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六)提醒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虚假、恶意进行网络报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根据岗位情况,此次笔试类别为A类、B类、C类、D类、

  E类、F类、G类、H类、I类九类。具体招聘岗位所对应的笔试类别及笔试科目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1.笔试科目及考试大纲。笔试科目为《心理素质测评》《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40% +《心理素质测评》×20% +《专业科目》×40% )+政策性加分。其中:

  (1)《心理素质测评》是所有岗位必考科目。

  (2)《公共科目》。教育系统教师岗位公共科目考《教育公共基础》(执行《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其余岗位公共科目考《公共知识》(执行《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公共知识科目考试大纲(2024

  年修订版)》)。

  《专业科目》分类设置(执行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大纲,2024年修订版)。

  《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各科目考试大纲,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查阅或下载。

  2.笔试开考比例

  除乡镇招聘教育卫生专技人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可按规定放宽外,其余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具体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5年4月19日(星期六),笔试具体地点在宜宾市范围内统筹安排。(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4.笔试原始成绩查询

  笔试原始成绩于2025年5月20日左右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

  考生对笔试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申请核查,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

  此次笔试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此次考试同一笔试类别所有岗位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总成绩的平均分*80%。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适时公布。

  5.政策性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25年4月21日至4月23日的工作时间内将材料递交到招聘单位所属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人事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股、中心)。

  特别提示:报考市属、三江新区所属单位的分别递交到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江新区人才人事局,报考县(区)及以下单位的递交到招聘单位所属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分级审核后,符合政策拟加分考生人员名单将分别由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三江新区人才人事局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示,请考生注意查询。(咨询电话详见本公告第九条)

  具体加分条件、提交资料详见附件《报考须知》。

  6.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按照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和有关规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分别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三江新区人才人事局于2025年5月28日前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资格审查

  参加面试前须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市、县(区)、三江新区所属事业单位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分别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三江新区人才人事局于2025年5月28日前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下同)。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相关手续见附件《报考须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不能按要求提供岗位所需证件和证明等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任一招聘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人事局)或招聘单位(部门)规定的递补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按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5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四)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三江新区人才人事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含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但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并在面试成绩栏注明“缺考”)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县(区)及以下事业单位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市属、三江新区所属事业单位分别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三江新区人才人事局具体负责。

  (一)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面试成绩、笔试《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心理素质测评》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后,再安排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免收体检费。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等规定,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用人单位凭同级人社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中,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无基层工作经历的本科毕业生,聘用后5年内须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其他

  1.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由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含参考的专业目录),分别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江新区人才人事局和各市属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九、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一)报考三江新区、县(区)岗位条件咨询电话(区号:0831)

  三江新区人才人事局(岗位代码25203001-25203025):2108053

  翠屏区人社局(岗位代码25202001-25202028):8237647

  叙州区人社局(岗位代码25227001-25227033):7822849

  南溪区人社局(岗位代码25228001-25228035):3185385

  江安县人社局(岗位代码25229001-25229016):2620738

  长宁县人社局(岗位代码25230001-25230010):4623001、4622564

  高 县人社局(岗位代码25231001-25231039):5419897

  筠连县人社局(岗位代码25232001-25232027):7728456

  珙 县人社局(岗位代码25233001-25233023):4318967

  兴文县人社局(岗位代码25234001-25234030):8825713

  屏山县人社局(岗位代码25235001-25235038):5629365

  (二)报考市属单位岗位条件咨询电话(区号:0831)

  市社会福利院:7897239

  宜宾卫生学校:8226343

  市第十六中学校(宜宾市工读学校):8760801

  市特殊教育学校:2324362

  (三)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

  技术服务电话:13982119775,17138082015、0831-8247722、0831-8247733

  技术服务QQ号:2014908672、276995432

  (四)有关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0831-5103735

  附件:1.四川省宜宾市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教育类)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报考须知

  3.四川省宜宾市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教育类)笔试加分申请表

  4.四川省宜宾市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教育类)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加分申请表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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