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我院特面向社会自主招聘(非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序号 | 招聘 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
学历 | 专业 | 执业资格 | 加分项 | 其他 | |||
1 | 精神科医师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硕)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 博士研究生学历加3分 | 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
2 | 综合科医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硕) | 神经病学、老年医学、内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 ||
3 | 精神科医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硕)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 博士研究生学历加3分;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加3分。 | 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
4 | 急诊医师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本科:临床医学;研究生:急诊医学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急救医学专业、重症医学科专业。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加3分、博士研究生学历加5分;有2年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急重症执业经验者加3分。 | 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2024年及以前毕业生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
合计 | 5 | ||||||
备注:招聘对象为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招聘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副高及以上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责任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具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及调配,且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四)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乐于奉献。
(五)年龄:截至2024年11月12日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不含11月12日),副高及以上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有意者请携带个人简历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专业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所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我院组织人事部报名,地址:资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人事部(资阳市雁江区康乐南路203号)。
2.发送邮件报名:将个人简历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专业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发送至108735866@qq.com,简历标题格式:“应聘**岗位-姓名”,个人简历及其附件须合并为1个PDF文档发送。
3.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8时
4.联系方式:向老师(15282211224)、唐老师(15183237942)
5.注意事项:通过简历初选人员,我们会通过短信/邮件或电话的形式发布面试通知。请应聘者提供真实详细的个人简历信息,若因个人简历问题造成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1.初审:根据报名提交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通知参加考试。
2.复审:初审合格,来院参加考试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
(1)学历证明: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从起始学历起提供)。
(2)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规培结业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注意事项:应聘者需保证提供的应聘资料真实有效,资格复审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旦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采取直接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岗位专业要求相关专业知识(含操作)进行面试,面试内容由考官当场议定,由考官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评分。
(2)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
(3)综合成绩
1.面试成绩100%计入考试总成绩。
2.加分项。岗位设置为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加3分、博士研究生学历加5分;岗位设置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加3分;精神科医师岗位(学硕)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加3分;急诊医师岗位有2年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急重症执业经验者加3分。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岗位名额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如进入体检的人员存在放弃体检的,依次进行递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按报考该类别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无违纪违法行为、个人征信情况等,医学专业应聘人员需考察5年内有无重大医疗事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对象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选聘纪律规定,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体检通知等事项,在资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zydsyy120.com/首页“院务公开”专栏公告。
(三)本公告由资阳市精神病医院(资阳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资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