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和2023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23年度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2023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在达州市的中国公民。
(二)驻达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机构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县(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其中,属达川区、渠县的在县(市、区)行政审批局办理。
(二)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达州市教育局负责认定。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考试合格证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普通话要求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规定,申请认定高中(中职)、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各认定机构认可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认定流程
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其办理流程按县(区)教育局(行政审批局)通知或公告办理。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网上申报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四川政务网、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完善个人信息,并在四川省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4日8:00至4月24日18:00。
2.申报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二)确认及体检
1.确认:
线下确认时间:5月12日9:00—16:30(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线下确认地点:达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达州市通川区鱼泉街)一楼教师资格认定窗口。
线下确认材料:一张白底证件照(3cm*4cm,背后写明姓名、学段学科、身份证后四位)、身份证原件、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网报未核验通过的材料原件。
特别提示: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2.体检:
体检时间及地点:预计5月12-14日。以现场确认后发放的体检通知单为准。
体检方式:统一组织体检(个人无需提前体检,体检需空腹!)。
(三)认定和证书领取
认定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将于6月30日前,在达州市教育局官网(通知公告栏)或“达州教育”微信公众号通知认定结果。
证书发放采取邮寄(快递)或自取形式,请各申请人在网报时准确填报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
五、注意事项
申请人要按认定的资格种类,明晰各自的认定机构。高中及中职层次的认定机构是市教育局,初中及以下层次的认定机构是县(区)教育局,其中达川区、渠县的认定机构是行政审批局。请按当地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申请人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其他事项
申请人认定教师资格证,务必先加相对应的QQ群。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是达州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818-3090968; QQ群:702526604。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是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对应的区县教育局或行政审批局。咨询电话、公告网址及QQ群号如下:
通川区教育局:0818-2105407,http://www.tchuan.gov.cn/,QQ群:661867774。
达川区行政审批局:0818-5336902,http://www.dachuan.gov.cn/,QQ群:568475485。
万源市教育局:0818-8627439,http://www.wanyuan.gov.cn/,QQ群:909583486。
宣汉县教育局:0818-5222427,http://www.xuanhan.gov.cn/,QQ群:468346725。
大竹县教育局:0818-6231085,http://www.dazhu.gov.cn/,QQ群:330610147。
渠县行政审批局:0818-7226023,http://www.quxian.gov.cn/,QQ群:711502486。
开江县教育局:0818-8223931,http://www.kaijiang.gov.cn/,QQ群:775088044。
达州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