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开考比例为3: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月13日至15日,面试具体事项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