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公约(修订稿)》的初衷和目的在于加强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和文艺行风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践行爱国、为民、崇德、尚艺的文艺界核心价值观,争做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的新时代文艺工作者,共同营造山清水秀的文艺生态,为建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力量。
综合分析
《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颁布于2012年3月,近年来,文艺队伍发生深刻变化,新的文艺群体大量涌现,新的文艺组织日益活跃,新的文艺形态层出不穷,相关内容和表述已不能完全涵盖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和文艺界行风建设最新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应当对公约进行适当修改。2022年3月29日在京召开的中国文联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公约修订稿审议通过。
近段时间以来,娱乐圈乱象愈演愈烈,从郑爽到吴亦凡再到张哲瀚,一些所谓的“流量明星”接二连三地“塌房”,不断突破社会道德底线甚至法律红线,引发此起彼伏“德不配位”的批评之声,不仅给整个演艺行业带来极为负面的影响,更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
尤需警惕的是,“流量明星”及其背后的资本热衷于打造和经营饭圈文化,鼓动诱惑年轻人不计代价地为爱豆打CALL,收割注意力经济,灌输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消费至上等不良观念,误导青少年价值观。在此背景下,控评、屠版、互撕、人肉等各种炒作手段无所不用其极,不断滋生和助长网络暴力,污染网络生态,荼毒年轻受众,让“饭圈”一步步走向“怪圈”。探究背后成因,在流量经济、资本运作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下,这些年来,一批有颜值无演技、有人气无作品的年轻偶像暴得大名,他们往往台词不过关,打戏靠替身,近景用抠图,却挟“流量”博天价合约,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承载了远超于能力范围的镁光灯,并挤压了实力派艺人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劣币驱除良币”的隐患日益显露。
参考对策
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是时代的命题,也是永恒的命题。对于广大文艺工作者而言,一是要坚持爱国为民,心系民族复兴伟业,自觉承担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定文化自信,坚持守正创新,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歌颂真善美,针砭假恶丑,讲好中国故事,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二是要潜心创作耕耘,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创作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精品力作,书写生生不息的人民史诗,勇攀艺术高峰;三是要追求德艺双馨,坚守艺术理想和艺术良知,保持对艺术的敬畏之心和对专业的赤诚之心,做到襟怀学识贯通、道德才情交融、人品艺品统一;四是要倡导团结向上,弘扬行风艺德,树立文艺界良好社会形象,积极营造自尊自爱、互学互鉴、天朗气清的行业风气;五是要引领社会风尚,坚持从严律己,模范遵纪守法,遵守公序良俗,恪守行业规范,尊崇职业道德,弘扬社会正义,践行法治精神,热心公益、乐于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