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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教师公招判断第23题: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有严重损害被监

四川华图 | 2021-09-28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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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判断题(共24小题,每小题1分,共24分。下列各题中,你认为正确的请选“√”,错误的选“×”;全部选“√”或全部选“×”,均记为0分)

  23.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有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有权申请法院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 )

  23.【答案】正确

  【解析】本题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包括学校)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故本题正确。见华图基础班讲义法律+职业道德(学生版)127页“附件:重点法律法规条文”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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