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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巴中市赴高校引才488人体检和考察

巴中市委组织部 | 2021-09-24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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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对象按照同一岗位报考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行业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引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引进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签到或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二)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报考考生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道德品行、社会信用记录,深入了解考生现实表现、专业特长、学业成绩、参加社会活动、遵纪守法、心理素质,以及是否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等方面情况。

  (三)递补。因报考考生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次。因报考考生自动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确定是否递补并书面报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审批同意,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的考试考核成绩须超过形成竞争态势岗位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最低成绩要求。同一岗位拟递补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组织加试,择优等额确定。

  (四)体检费用由报考考生自行承担。

  (五)体检、考察的相关事宜在巴中党建网另行公告。

  进入体检和考察的报考考生应及时关注巴中党建网相关公告并确保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因电话号码错误或关机、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由报考考生自负。

  2022年应届毕业生完成体检、考察后,先签订《大学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并可协商安排到岗实习。

公告链接:2021年巴中市赴知名高校引才488人公告(含教育类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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