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
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四川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及名额
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79名,用人单位及名额详见职位表。
二、岗位职责
从事与检察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4.掌握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的操作等书记员岗位必备的业务技能;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报考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7日–2001年12月6日期间出生);
7.无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职位表》中各招聘职位设置的其他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五、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jdpta.com/(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
2.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7日9:00—12月13日18:00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网上报名表格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再允许任何修改。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造成后续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通过资格审核、无法进入考场等),后果由考生自负。每个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职位。
4.资格初审
2019年12月14日18:00前由各市级检察院组织在线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的考生,须在上述时间内,持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到各市级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进行现场审核确认,作为考试加分凭证,逾期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5.网上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9年12月15日18:00前登陆四川省人事考试基地网(http://www.jdpta.com/)缴纳报名费用。缴费标准为50元/人(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执行,不含面试费用)。同时打印2份报名信息表备用。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6.职位调整
本次招聘的岗位能力水平测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数量与报名人员数量之比),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四川省检察院相应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职位,并在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及时公布,请考生保持关注。报考者所报职位被取消的,所缴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缴费银行卡账户。
7.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的考生于2019年12月19日9:00—12月21日18:00,登录四川省人事考试基地网(http://www.jdpta.com/)自行打印准考证(请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报名表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须携带报名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即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并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考试总成绩=理论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所有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理论考试采取在计算机上机考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理论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综合分析、逻辑思维、文字表达和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应用技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的考生,将在本人理论考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理论考试成绩在四川省人事考试基地网(http://www.jdpta.com/)上点对点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级检察院负责。根据考生理论考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招聘数量与参加面试人员之比)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可一并进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理论考试成绩(含加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考务费由市级检察院收取,并向已缴费者发放面试通知书。不缴纳面试考务费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三)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由市级检察院负责,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内容。考察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情况证明。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该职位用人单位党组决定是否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公示
由省检察院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1.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首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2.拟聘用人员在各市级人民检察院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3.四川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聘用后不解决户籍迁移。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28-86742000),受理举报。
(二)招聘过程中有关具体安排、调整、提示等事项,由四川省检察院在四川省人事考试基地网发布(http://www.jdpta.com/)。
(三)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五)本次招聘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个人人事档案。
(六)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