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隆昌市国有林场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考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调范围
隆昌市符合考调岗位要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事业干部。
三、考调人数
隆昌市国有林场人事干部1名。
四、考调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保守国家秘密,思想品德优良。
(二)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身体健康。
(三)年底考核为称职或者合格及以上。
(四)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具有五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含试用期)。
(六)从事政工人事工作两年及以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未满乡镇最低服务期限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考调程序
1.报名。报名可以以单位名义推荐报名,也可以个人身份自荐报名。报名人员要在报名前填报《隆昌市国有林场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1份(见附件1),同时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工作证明、1寸照2张;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4日至3月16日
报名地点:隆昌市农林局人事政工股
2.资格审查及初选。隆昌市农林局将按照考调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市农林局考调工作小组根据工作需要,统一组织实施考试。
开考比例:报名人数和考调岗位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该比例的,调减考调岗位。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由农林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委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考察。根据总成绩,按考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查,并征求原单位意见。
5.试用。考察组将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提交市农林局党委研究,决定考调试用人员。
6.调动。试用合格者按照相关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须与新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其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聘任按《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
六、纪律和监督
考调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反纪律要求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本公告由隆昌市农林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955950
举报电话:3964937
隆昌市农林局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