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成都市委政研室(成都市委改革办)
2018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成都市委政研室(成都市委改革办)编制现状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现面向全国党政机关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在成都市各级党政机关以及参公管理单位、四川省省直党政机关以及参公管理单位、四川省以外各级党政机关以及参公管理单位工作,具有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热爱政策研究、文稿写作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同志中选调。
二、选调职位
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三、选调条件
(一)中共党员;
(二)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公人员身份;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四)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实际工作能力、文稿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意识;
(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文稿写作工作经历;
(六)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七)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2月22日以后出生);
(八)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九)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期间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一律不得报考;
(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实行网上报名。请报名人员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com)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发至指定邮箱(3559753474@qq.com),报名时间为2018年2月22日—3月13日,报名时请提交2—3篇本人主笔的文章,附身份证、学历证明、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1寸彩色免冠照片等材料电子文档。
(二)资格初审。成都市委政研室(成都市委改革办)对报名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查,重点对文字能力进行初审后,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经评估符合条件的,将于2018年3月23日17时前通知笔试,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核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调入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笔试占50%、面试占50%。开考比例:笔试报名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不得低于10:1。报名结束后,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市委组织部和市委政研室(市委改革办)研究同意,可调减选调名额。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对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了解把握能力。卷面满分100分。请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录用人数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面试报到时,由本人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3.近3年来本人各类获奖证书;
4.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5.近3年内干部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6.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五)体检和考察。按1:1的比例实行等额考察。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调动。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报名情况,可对选调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考者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报考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刘贤勇 夏雪
联系电话:(028)61884401 61884780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