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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2026上半年“蓉漂人才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次体检结果及考察事项的公告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 | 2026-10-29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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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2026上半年“蓉漂人才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相关规定,现将体检结果及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

二、考察有关事项

(一)考察对象:体检合格人员。

(二)具体安排: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进行考察。请体检合格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三)准备事项:

1.填写考察表。考察对象如实填写《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2026年上半年“蓉漂人才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情况登记表》(附件),送相关单位审核盖章(如填写内容较多可适当调整字体段落格式,确保A4单页打印)。

2.形成鉴定意见。由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形成鉴定意见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其他辅助材料。考察对象需准备符合《公告》及岗位表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原件,供考察组核实。

4.经签字盖章后的考察表和个人鉴定意见等考察材料需在考察结束后将原件提交至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长柏路248号)。

(四)其他。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查阅考生的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考察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028-84846499(龙泉驿区人社局事管科)。

附件: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2026年上半年“蓉漂人才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情况登记表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29日

序号

报考单位

岗位名称

姓名

准考证号

体检结果

1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外商投资促进中心

产业发展

郭**

2686790022624

合格

· 附件: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2026年上半年“蓉漂人才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情况登记表.doc(访问官网获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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