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名(因岗位需要,限男性)。
咨询电话:韩警官18780311803
一
招聘对象
常住户口在绵阳市范围内或长期在绵阳市范围内居住的公民。
二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
4. 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身高1.70米以上);
6.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优秀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的,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
报 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4日至10月22日9:00至17:00(工作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绵阳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305办公室(经开区涪滨路北段110号),联系人:韩警官18780311803。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在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交验招聘辅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并自备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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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考 试
(一)笔 试
笔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
(二)体能测试
测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测评项目:男子1000米。测试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2011〕48号)规定,测试结果作为岗位招聘的重要参考。
为防范体能测评运动风险,本次考试分局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三)面 试
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不超过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考试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了解应聘者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和与应聘岗位匹配度等。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五
体 检
体检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
政 审
体检合格人员的政审工作,由绵阳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政工室牵头具体组织实施。政审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
聘 用
政审合格的聘用人员,与绵阳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签订劳动合同。
八
待 遇
1、按照《绵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从辅警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九
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提供的通讯方式必须准确,参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发生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时,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3次通话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视为考生自行放弃本次招聘。
本公告由绵阳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政工室负责解释。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