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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仁寿县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华图教育 | 2026-09-16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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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有效地推进2026年仁寿县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N〔2026〕—2284号)等文件相关要求,公开择优选择2026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规模及资金分配

2026年12月31日前在全县27个镇乡(街道)完成水稻机收4.01万亩,其中,小农户(以本省户均5.08亩计算,经营规模面积在50.8亩以下)完成水稻机收2.51万亩,规模经营主体完成水稻机收1.5万亩。为防止政策垒大户,对服务主体按服务对象设置补助上限:服务小农户的,机收环节补助不超过33.54元/亩;服务单个规模经营主体的,机收环节补助不超过30元/亩。为确保完成目标任务,根据接受服务的宜机化程度,全县各镇乡(街道)任务分解数可据实调整;确因不可抗力、气候、农时季节等原因导致本年度任务无法完成的,未完成部分经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后,顺延至下一年度同作物同环节(水稻机收)实施完成,执行标准不变。

根据省委农办《关于印发四川省2026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百片引领、千村带动、万村补短”建设工程推进方案的通知》要求(川农领办〔2026〕4号),确保支持2026年建设28个(样板村1个、补短村27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资金比例不低于到县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25%的要求,在具备项目实施条件的情况下,做到辖区内2026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应纳尽纳。

二、补助方式

项目实施完成后,经村、镇两级全面验收、县农业农村局抽验后,按照补助面积(实际作业面积低于任务面积按照实际作业面积计算,高于任务面积按照任务面积计算)及补助标准向社会化服务主体拨付项目资金。为坚持让小农户最终受益,社会化服务主体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市场价扣除补贴后的差额部分。另:依据N〔2026〕—2284号,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入选成功的服务主体可提供2026年仁寿县域内已实施的水稻机收作业佐证资料(服务合同、水印定位照片、农户签字花名册、支付凭证等),经审核验收合格后,纳入本项目并享受同等财政补助。

三、申报对象

服务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

四、申报条件

社会化服务主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二)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

(三)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四)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五)原则上承担中央及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均需纳入服务主体名录库。承担项目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需分别纳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的农民合作社名录库和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

(六)服务主体不得将承担的项目任务再行转包,对其自营土地的作业不得纳入补助范围。服务主体之间不得通过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获取补助资金。不得受理以中介机构名义直接代理申报的资金项目,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

(七)服务内容需严格遵守耕地保护及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相

关要求。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

本次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主体按要求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

2.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副本;

3.财务报表或者资信证明;

4.纳税凭证或者相应证明;

5.无不良征信记录证明;

6.社会化服务业绩材料(提供服务合同等证明);

7.获得荣誉证书、能够反映社会化服务农户满意度等其他增加竞争力的材料(有则提供);

8.机械设备台账、发票、认证证明、安装农机监测传感器证明等复印件;

9.作业服务人员名单、资格证书(培训证等作业能力证明)复印件;

10.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办公及生产经营场地、生产服务台账及服务场面照片等证明材料;

11.实施方案文本(项目建设方案以当年上级文件为准)

(二)主体确认

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N〔2026〕—2284号)等文件“为促进公平竟争,承担单环节的服务主体原则上不少于3个,鼓励服务主体跨区域开展服务。”的要求,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评审组,对水稻机收关键环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综合实力、完成社会化服务能力、服务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定,每一个环节分别择优选择3个服务主体承担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按照《2026年仁寿县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范围为全县27个镇乡(街道),选定的服务主体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优先选择服务区域。

六、申报时间

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1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七、申报地址

仁寿县文林街道建设路三段281号,县农业农村局7号楼4楼407号申报,联系人:熊女士,电话028-3622 1961。

附件: 1.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项目申报表

2.2026年仁寿县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资格评分表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6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文章引用链接:https://www.rs.gov.cn/info/3490/1774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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