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江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南江县2026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医卫类)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及考察相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巴中市2026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医卫类)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经报名、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公示等程序,现将南江县2026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医卫类)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及考察相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体检
(一)体检对象确定
根据《公告》规定,依据南江县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本次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共33名,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26年7月10日
体检地点:临时确定医院
(三)体检执行标准、复检及递补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每人准备检查费现金500元左右,由体检医院按体检项目确定,补充检查和复查费用据实另计)。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进入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610室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复检人员承担。
体检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只递补1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递补体检人员按原体检程序进行,递补体检事宜以后续递补体检公告为准。
(四)体检手续办理
请体检对象务必于2026年7月9日9:00-11:30、14:00-17:30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到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南江县集州街道红塔大厦16楼会议室)报到办理体检手续,次日集中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对象未按要求报到办理体检手续及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行放弃体检资格。
(五)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以空腹应检。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2.按照规定,体检为封闭式体检。考生亲属及其他人员不得陪同体检,所有考生在体检全过程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违者按纪律处理。
3.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的指挥。
4.体检时按医生要求需补充检查的对象,承检医院将现场收取补充检查费,请考生做好准备。
5.请相互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立即向现场工作人员和有关单位反映。
6.考生应提前做好行程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7.请考生注意联系方式的准确,保持手机畅通,如手机号码变动,应及时与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未尽事宜,由本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或者解释。
二、考察
(一)考察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确认为考察对象,由南江县卫生健康局通知参加政审考察。
(二)考察组织
政审考察工作由南江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三)考察内容
政审考察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查询考察对象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考察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1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1.请考察对象核实个人人事档案当前存档处,档案已保存在南江县人才服务中心的,无需开具调档函;如档案未在南江县的,请及时与南江县卫生健康局(0827-8221136)联系在2026年7月17日前调档到南江县以便政审查档。
2.2026年7月24日前南江县卫生健康局需完成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政审考察,政审考察结束后将《巴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附件2)、《巴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附件3),连同考察组成员签名的政审考察材料,报送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红塔大厦1610)复审。
三、联系方式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8227499。
南江县卫生健康局:0827-8221136。
附件:1.南江县2026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医卫类)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巴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
3.巴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
南江县卫生健康局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日
附件1:南江县2026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医卫类)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pdf
附件2:巴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doc
附件3:巴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doc
文章引用链接:https://www.scnj.gov.cn/ywdt/gsgg/1406798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