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6年泸州市龙马潭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核测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6年泸州市龙马潭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核测试工作已结束,现将考核测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测试成绩(详见附件1)
二、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核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在面试成绩不低于80分的考生中,按照岗位选调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间及注意事项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考生请务必于2026年7月2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持个人身份证到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2号1栋6-11室,电话:0830-2522293)领取体检通知书。因报考人员个人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领取的,委托代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和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体检通知书的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三)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
1.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2.体检入闱报到时间:2026年7月3日(星期五)上午7:30之前。
(四)体检安排
体检由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体检要求:
1.考生必须携带体检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体检。未携带体检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体检。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由区人社局代为收集,体检结束后统一向体检医院缴纳(约500元/人,建议微信支付)。
3.参加体检的考生,参加体检时请携带近期一寸免冠证件彩照1张,并请自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
4.进入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少吃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上禁食早餐。
5.体检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6.体检当天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单独行动。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医院,不可带走,否则后果自负。
7.体检时,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家庭住址、社会关系等个人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
考生在体检未结束之前,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医院,体检结束,由工作人员带领离开体检医院,不得再进入封闭区域或在体检医院逗留。
8.建议外地考生提前一天到达,以便准时参加体检。
9.参照公务员体检相关规定,怀孕考生需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参加部分体检项目。
递交材料:考生个人暂缓部分项目体检申请书、近一周内的怀孕B超报告单等。
怀孕考生需递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个人暂缓部分项目体检申请书、近一周内的怀孕B超报告单等),部分体检项目可按规定暂缓检查。怀孕考生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的同时提交暂缓体检申请等材料,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暂缓资格,按正常体检要求执行。
三、考察
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须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我区事业单位。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其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身份佐证材料、聘岗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是否需要回避、失信被执行情况等)。
四、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由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
附件:1.
2026年泸州市龙马潭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核测试成绩表.xlsx
2.
2026年泸州市龙马潭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
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9日
文章引用链接:https://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content_831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