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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公布泸州市龙马潭区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考核测试成绩及排名和体检、考察有关事项的公告点击数:0发表时间:2026-06-29

华图教育 | 2026-06-29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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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泸州市龙马潭区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考核测试成绩及排名和体检、考察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规定,现将泸州市龙马潭区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考核测试成绩及排名和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测试成绩及排名

泸州市龙马潭区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考核测试成绩及排名(详见附件1)。

二、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核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在面试成绩不低于80分的考生中,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间及注意事项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考生请务必于2026年7月2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持个人身份证到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2号1栋6-11室,电话:0830-2522293)领取体检通知书。因报考人员个人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领取的,委托代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和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体检通知书的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三)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

1.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2.体检入闱报到时间:2026年7月3日(星期五)上午7:30之前。

(四)体检安排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对残疾类别相应体检项目或标准适当放宽,以能否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体检要求

1.考生必须携带体检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体检。未携带体检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体检。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由区人社局代为收集,体检结束后统一向体检医院缴纳(约500元/人,建议微信支付)。

3.参加体检的考生,参加体检时请携带近期一寸免冠证件彩照1张,并请自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

4.进入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少吃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上禁食早餐。

5.体检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6.体检当天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单独行动。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医院,不可带走,否则后果自负。

7.体检时,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家庭住址、社会关系等个人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

考生在体检未结束之前,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医院,体检结束,由工作人员带领离开体检医院,不得再进入封闭区域或在体检医院逗留。

8.建议外地考生提前一天到达,以便准时参加体检。

9.参照公务员体检相关规定,怀孕考生需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参加部分体检项目。

递交材料:考生个人暂缓部分项目体检申请书、近一周内的怀孕B超报告单等。

怀孕考生需递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个人暂缓部分项目体检申请书、近一周内的怀孕B超报告单等),部分体检项目可按规定暂缓检查。怀孕考生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的同时提交暂缓体检申请等材料,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暂缓资格,按正常体检要求执行。

三、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查阅考生的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四、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由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研究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该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其他事项

政策咨询电话:0830-2522061。

附件:1.泸州市龙马潭区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考核测试成绩表.xls

2.泸州市龙马潭区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6月29日

文章引用链接:https://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content_8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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