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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就业服务中心2026年简阳市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60人公告(第1批次)

未知 | 2026-02-04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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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就业服务中心2026年简阳市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第1批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镇公益性岗位(以下简称“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凸显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属性,按照“按需设岗、人岗相适、在岗领补、有序退岗”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情况

  公益性岗位是指符合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由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全日制岗位。本次计划招聘60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已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无法市场化实现就业的求职者。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条件为:城镇区域户籍人员、城镇区域常住并参加我省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人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登记失业人员:

  1.大龄人员: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

  2.残疾人员:持有《残疾人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由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5.零就业家庭成员: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登记的零就业家庭成员;

  6.长期失业人员:申请认定时登记失业已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7.土地被依法征用的失地农民;

  8.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和聘用

  1.现役军人和在校学生;

  2.未与单位(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3.正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

  4.已经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灵活就业社保等相关补贴且补贴期满的人员;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6.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参加报考和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人员选用及服务期限

  (一)人员选用:有公益性岗位安置需求的人员,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简阳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表》(附件2)向用人单位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岗位申请,经用人单位应聘、考核,公示无异议后,符合条件人员即可安置上岗。

  (二)服务期限:本次安置的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如政策有新的变化,按新政策执行)。

  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终止或解除用工协议,并及时报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停止发放岗位补贴:

  (一)公益性岗位补贴享受期满;

  (二)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通过单位吸纳、自主创业等其他途径实现就业;

  (四)用人单位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五)应当退出公益性岗位的其他情形。

  四、薪资待遇

  由用人单位确定,但月薪资(含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不得低于我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

  五、报名方式及期限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申请人根据意向岗位定向投递申请表至用人单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名范围和条件,并对所提交和填写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招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5日。

  岗位求职咨询:请联系各用人单位(见附件1)。

  政策咨询电话:就业促进科028-27221358。

  附件:1.2026年简阳市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第1批次);

  2.简阳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表。

  简阳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1月27日

  文章来源:简阳市就业服务中心2026年简阳市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第1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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