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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的公告

未知 | 2025-12-19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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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宜宾市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长宁县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26年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地点: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214会议室(长宁县长宁镇泽鸿路二段534号)。

  三、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报名信息表》2份(请自行下载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下同)、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且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其中,属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可不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必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5)留学归国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单。

  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到场提交相关材料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受托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考生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双方签字按印)、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递补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能按要求提供岗位所需证件和证明等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任一招聘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入围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两次。

  (一)时间:

  第一次递补:2026年1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第二次递补:2025年1月6日上午8:30-12:00。

  (二)地点: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214会议室(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泽鸿路二段534号)。

  请与进入资格审查考生名次接近、有望递补的考生注意与资格审查单位保持电话联系,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五、面试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六、相关咨询电话:(区号0831-)

  长宁县人社局:4623001、4622564

  附件:《长宁县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9日

  文章来源:长宁县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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