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武县委组织部
关于面向全省公开考调17名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平武县拟面向全省公开考调17名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17名,职位为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具体职位信息和要求详见附件1《平武县2024年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考调范围及条件
(一)考调范围
符合考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四川省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中央机关设在四川省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考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4.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职位具体年龄条件详见附件1《职位表》)。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7.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州)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公开考调到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考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公开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从6月12日至6月26日上午12∶00时止。
2.选择职位:公开考调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职位表》。报名者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告中的咨询电话进行联系。每人限报1个职位。
3.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相关材料电子档以“考调职位代码+姓名”为邮件标题,发送至指定互联网邮箱(2357841012@qq.com)。
4.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1)《平武县2024年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须注明“同意报考”)。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
(3)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含学信网证明)。
(4)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
(5)本人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中,均应按照公告要求的报名材料顺序排序,清晰、完整地扫描成为1个PDF格式文件提供,为确保材料清晰度,建议所有扫描件均不用拍照方式代替。
5.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平武县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12:00。根据资格初审情况,6月27日17:00前,通过短信的方式向报考人员反馈是否进入笔试环节。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由中共平武县委组织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或者取消报名。
(三)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调整将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报考者,请保持通讯畅通,因所留信息错误或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笔试成绩、职位排名和资格复审等相关工作,将通过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rsks.com.cn/)、平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wu.gov.cn/)对外公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考调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3:1时,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无成绩和0分不进入)。
资格复审时,由本人现场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所有资料原件或加盖单位鲜章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考者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考调程序,不再作为考调人选。
(五)面试
面试由中共平武县委组织部统筹组织,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若需调整面试时间、地点等,将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报考者,请保持通讯畅通,因所留信息错误或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六)差额考察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按照考察对象人数与考调名额2:1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并在平武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进入面试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及进入差额考察对象名单。
考察工作由中共平武县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各考调单位负责具体开展。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中要严格检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认真审核档案(如公务员登记表、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在此基础上形成考察报告。
考察结束后,中共平武县委组织部根据综合成绩、考察结果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原则上应依次递补。
(七)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由中共平武县委组织部与考调单位研究后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顶岗试用
体检合格方可确定为试用人员,安排至相关单位顶岗试用1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九)调动
顶岗试用期满后,确定拟考调人员名单并在平武县人民政府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举报或反映问题者,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调查线索。
公示无异议或经查证不受影响的,按规定程序对其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专项审查。对审查发现的问题,由报考者负责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档案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符或未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取消其考调资格。
档案专项审查通过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考调人员一般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调出手续。未按要求完成调出手续的,经原单位同意后,可先借用到具体用人单位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中共平武县委组织部不负责协调考生的调动事宜。拟调人员应在收到调函之日起,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办理调出手续。未按要求完成调出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调纪律
1.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信不畅导致报考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严明公开考调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5.本次公开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中共平武县委组织部举报。
五、本公告由中共平武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电话:0816-8823687)。各岗位具体条件由各考调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监督电话:0816-8822252。
附件:1.平武县2024年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位表
2.平武县2024年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
3.平武县2024年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填表须知
中共平武县委组织部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