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违规违纪人员处理
1、报考者在招考报名环节不得有违规违纪行为
报考者在报名环节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招录机关将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录用程序;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等行为的,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试机构将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1)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经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2)参加考试时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离场的;
(3)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的;
(4)未按规定填写(填涂)、录入本人或者考试相关信息,以及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5)故意损坏本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6)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7)其他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
3、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1)抄袭他人答题信息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题信息的;
(2)查看、偷听违规带入考场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的;
(3)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4)携带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以下简称作弊器材)的;
(5)抢夺、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6)违反规定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的;
(7)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4、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特别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1)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
(2)3人以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3)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4)使用第44条中第4项所列作弊器材的;
(5)非法侵入考试信息系统或者非法获取、删除、修改、增加系统数据的;
(6)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5、对答卷雷同的报考者处理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省人事考试中心(省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将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视具体情形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或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6、报考者在体检、考察、体能测评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报考者在体检、考察、体能测评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情节较轻的,将终止录用程序;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7、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规定?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了具体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报考者和其他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8、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报考者在招考过程中有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
二、行测备考
(1)资料分析
【例题】
2019 年一季度邮政行业业务状况及同比增速
在①同城快递、②异地快递和③国际/港澳台快递中,2019 年 3 月业务量占一季度比重高于 2018 年 3 月业务量占一季度比重的是:
A.仅①
B.仅③
C.仅①和②
D.仅②和③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两期比重比较;
第二步,定位表格材料最后三行;
第三步,根据两期比重比较口诀:部分增长率a > 整体增长率 b,比重上升。即只用比较 3 月与一季度增长率即可。同城快递 3 月增长率 1.2%>一季度增长率-0.2%,比重上升;异地 3 月增长率 30.6%>一季度增长率 30.3%;比重上升,国际/港澳台 3 月增长率 7.5%<一季度增长率 8.9%,比重下降。
因此,选择 C 选项
【技巧分析】本题考查比重变化口诀,当部分增速大于整体增速则现期比重大于基期比重,当部分增速小于整体增速则现期比重小于基期比重。备考建议:资料分析备考需要掌握阅读材料技巧、速算方法和解题公式,三者缺一不可。在此基础上做大量练习保证解题的反应速度。通过以上备考过程,势必可在资料分析模块上取得高分。
三、申论备考
(1)应用写作类题
什么是应用写作类题?
在申论考试中,应用写作类题主要包括法定公文和事务性文书两种。法定公文常考的主要有意见与通知等,事务性文书常考的有公开信、倡议书、宣传稿、发言稿、讲解稿、新闻稿、汇报资料、情况反映、调查问卷等。题目中出现“讲解稿、倡议书、讲话稿、编者按”等某种文书,字数一般要求在“300—500 字”,有些时候也会要到 800-1000 字左右。作答任务指向“完成文种的特定目的”。
【例 5】“给定资料 2”中心理援助专家团提议开展“火红绸带心理援助行动”。
假定在某次救灾工作中,救灾指挥部决定采纳这个提议,请你结合“给定资料 2”,以专家团的名义给参与救灾的各界人士写一份倡议书。(15 分)
要求:(1)内容具体,指向明确;(2)语言生动,有感染力;(3)不超过 400 字。
应用文怎么写?
应用写作一般要注意格式、内容和语言三个方面。
(1)格式方面
①法定公文写作参考格式:
②常考事务性文书格式:
宣传类文书(宣传稿、倡议书)的格式:标题+行文对象+正文+写作主体+日期;
讲话类文书(讲话稿、讲解稿、发言稿)的格式:标题+行文对象+正文即可;
短文类文书(短评、短文、新闻稿)格式标题+正文即可。
(2)内容方面
①背景、问题、内涵(是什么);
②缘由、意义、危害(为什么);
③具体措施+结语呼吁(怎么办);
应用写作的一般结构是“是什么”、“为什么”和“怎么办”,其中“为什么”和“怎么办”是应用文写作的重点,“是什么”得分点较少,但作为完整的文章是需要交代和铺垫的,只是不宜过长。不过在考场上,要灵活根据题目和给定资料来撰写。
(3)语言方面
应用写作是要解决实际问题的,因此语言必须准确简洁,言简意赅。此外,应用的适用性也决定了其语言通俗流畅,具有一定的感情色彩,符合行文要求。
备考建议:
应用写作的难点在于文种的种类繁多,近年来出现很多的新的考查形式,比如“编者按”、“备询要点”、“导言”、“调查问卷”之类的文种,考生在考场上容易犯晕。这就要我们平时多留意,但是也不需要把所有的应用文从格式到内容都掌握,因为越是新的考查方式,题干中提示信息也越多,我们要注意的是不要犯常识性错误就可以。比如有些同学在编者按里加入落款,这显然不符合常识。应用文最终的目的在于有效地传递信息,说服受众,完成指定任务,也就是“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的组合。
在应用写作的练题过程中,注意字数的把握,有要求格式的题目,字数会减少很多(字数按行计算),对我们正文的概括要求更高。在应用写作的练题过程中, 注意字数的把握, 有要求格式的题目, 字数会减少很 多 ( 字数按行计算) , 对我们正文的概括要求更高。
四、四川公务员试题及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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