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事业单位报考指导

首页 > 四川事业单位考试 > 报考指导

2023年下半年遂宁事业编招录职位表在哪看

四川华图 | 2023-08-11 08:53

收藏

  2023年下半年遂宁事业编招录职位表在哪看?首先介绍一下四川事业编的考情,雅安、德阳、眉山、成都、内江、巴中、攀枝花、甘孜属于地市单独招考,自主命题,考试科目也各不相同。绵阳参加全国事业单位联考,也是四川唯一一个参加全国事业单位联考的地市。像省直属、阿坝、遂宁、南充、资阳、自贡、 乐山、凉山州、达州、广元、广安、泸州、宜宾等其他地市在有招考的情况下会参加四川事业单位联考,除了泸州、宜宾考试科目有所不同之外,其他地市均考综合知识,与省直属同一套试题。

全川公告预约扫码获取????

  一、四川各地市招考情况汇总(预估)

  二、综合知识考情分析

  一般来说,《综合知识》科目即将《公共基础知识》及《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合二为一, 在四川省直属事业单位考试、上下半年四川事业单位联考考试中较为常见,且据目前考情来 看,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题所占分值比重正呈现逐年减少之势,就四川省直属事业单位考情 来看,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部分题量一般在 5—10 题之间。

  三、笔试备考推荐

名称 价格
2023下半年版事业单位招聘考前冲刺密卷ABCE类 ¥29.9
2023年四川事业编笔试【综合知识(公基+数资)】系统提升班(第五期) ¥489
【决战23事考】四川省事业单位试题教材2本套(四川专版) ¥45
【决战23事考】四川省事业单位试题/预测卷(四川专版) ¥25-¥29
【决战23事考】四川省事业单位试题预测教材3本套(四川专版) ¥69

 

   在常识判断法律考点中,民法一直都是重中之重。名誉权作为人格权部分的亮点内容,今天将结合考点进行讲解,方便同学们理解和吸收相关知识点,现将其考点梳理如下。

名誉权的概念: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指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对其名誉享有的不受他人不法侵害的权利。

考点1:民法典对名誉权和名誉都进行了明确的定义,这里就概念本身而言,是可以进行判断题考察的,将其他权利的定义与名誉权进行词语替换,例如:名誉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这一说法就属于错误说法,这也是常见考点。

考点2:名誉权的享有主体不仅仅是自然人,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都是名誉权的享有主体,这里可以进行选择题的考察,法人也能和自然人一样的人格权包括:名誉权、荣誉权、名称权。

名誉权中的信用权:

信用:是对民事主体在经济上的一种客观评价。《民法典》没有单独规定信用权,但是对于信用提供了名誉权的保护,如因加害行为导致民事主体信用评价降低,则构成对名誉权的侵犯。

考点1:结合个人信息权进行区分考察,《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条?:民事主体与征信机构等信用信息处理者之间的关系,适用本编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例如个人的财产状况、消费信息、负债信息、个人存款都属于个人信息的,如在处理个人信息的过程中导致了民事主体信用评价降低,则侵犯名誉权,如处理不当但是没有导致信用评价降低,则只构成对于个人信息权的侵犯。例如:信用征信机构将个人信用记录错误登记或者非法的披露,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错误将被执行人拉入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行为,就属于在处理个人信息的过程中,使得被侵害人的信用评价降低,属于对名誉权的侵犯。

考点2:案例的形式考察对于名誉权中信用的侵犯。例如:甲非法使用乙的信用报告,并由此造成乙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甲的行为导致了乙的信用评价降低,构成对乙的名誉权侵犯。

名誉权的侵害构成要件:

考点1:行为实施了侮辱、诽谤、减损他人信用的损毁名誉的加害行为,该行为必须是特定的一人或者数人,如果对象是一类人则不构成名誉权的侵犯。例如:甲是A省人,乙对甲有私人恩怨,在与朋友聚会时公开表示A省人都是没脸没皮的人,这不属于侵犯名誉权。

考点2:加害行为要为第三人知晓,如不知晓,不属于侵犯名誉权。例如:甲乙是夫妻,一日甲在家中掌掴乙,并要求乙跪下认错,这一行为并非为第三人知晓,因此没有侵犯乙的名誉权。

考点3:加害行为造成客观的社会评价降低,如果最终客观评价没有降低,不属于对名誉权的侵犯。例如:甲乙是夫妻,一日甲在大家上,要求乙跪下认错,众人议论纷纷,都觉得这是爱的表现,给乙点赞,乙的社会评价没有降低,因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