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
关于2023年内江市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
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2023年内江市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2023年内江市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聘任机关根据考试测评总成绩、考察结果,择优等额提出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如下:
(一)内江市东兴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原东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规划师:刘黎明;
(二)内江市东兴区财政局高级金融风险管理师:付强。
二、体检集中的时间地点
进入体检的人员,请于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上午7:30前,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内江市委大门口(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街道翔龙路9号)集中,统一前往医院参加体检。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聘任机关或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未按规定时间或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批准可从考察合格人员中递补一次。
(四)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应聘人员有隐瞒影响聘任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负责组织体检的聘任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其聘任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请及时与招录机关联系。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前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等检查,请在受检前10—12小时禁水、禁食。应聘人员亲属及其他人员请勿陪同体检。
(三)参加体检的人员应关闭通讯工具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内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中,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四)体检费约550元(费用由医院收取),由参加体检的人员按医院实际收费标准缴纳。
(五)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0832-2228922;
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0832-6210002。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