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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雁江区面向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07-04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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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组织部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3年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畅通村(社区)干部录(聘)用和晋升渠道的通知》(资组通〔2022〕129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资阳市雁江区拟面向全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ziya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镇直属事业单位面向雁江区在职村党组织书记,且连续任职满3周年以上;街道办事处直属事业单位面向雁江区在职社区党组织书记,且连续任职满3周年以上。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日期计算截止至报名结束时。“18周岁及以上”是指2005年7月14日以前出生(含7月14日),“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7月14日以后出生(不含7月14日);“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7年7月14日以后出生(不含7月14日);

  4.雁江区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且连续任职满3周年以上(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报名结束当日);

  5.报考镇直属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报考街道直属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良好的品行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8.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7.现已在资阳市雁江区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的;

  8.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具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2名。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资阳市雁江区2023年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资阳市雁江区2023年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等信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2日至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报名地点

  1.网络报名:在报名时间内发送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至邮箱1546428304@qq.com。邮箱报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发送后请电话联系028-26920767,未电话联系确认资料上传是否成功的,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2.现场报名: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209号区级机关办公区1号楼2楼1212室。

  (四)报名所需材料

  1.《资阳市雁江区2023年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4份,贴上照片,双面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4.连续任职满3周年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证明材料,提供服务辖区内聘书、任职文件或镇(街道)党(工)委双签字证明材料;

  5.放宽年龄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的证书(奖章)等相关证明材料。

  现场报名的人员在报名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邮箱报名的人员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人员在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查。邮箱报名人员在报名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对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复审。资格审查工作在雁江区纪委监委监督下,由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组织部、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过程中,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并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岗位聘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5:1。在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研究同意后,调整为3:1。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名额。岗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详见省人社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

  3.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2023年7月22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二证缺一不可)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

  4.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在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209号区级机关办公区1号楼2楼1212室领取。

  (二)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根据岗位名额,按考生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以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面试拟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招聘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聘用名额3倍的岗位,该岗位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如参加面试人员主动放弃,达不到3:1的比例时,可在招考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该岗位无递补人员或依次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面试仍然进行,面试结果有效。面试当日,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面试通知书》领取的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信息等方式通知,请考生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

  本人凭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见《面试通知书》。

  对面试不能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招聘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面试分数不得低于70分。 面试由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组织部、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资阳市雁江区纪委监委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生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

  六、体检及考核

  面试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各岗位的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综合知识》笔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学历是否全日制确定名次(若均相同,则再组织一次面试)。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必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见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体检费由报考人员承担。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地点由招考机关指定二甲以上综合医院。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不进入考核。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精神,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雁江区委组织部负责对其进行指导、监督。考核内容为: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核,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精神,应聘人员在考核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核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核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核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凡体检和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和考核环节的递补均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在招聘任何阶段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由考生承担。

  受聘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除政策规定外,本次招聘的受聘者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以本次招聘聘用合同签订时间开始算起,最低服务年限满后,方可流(调)动。

  八、纪律及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本公告由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组织部、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面试、体检通知等事项,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个聘用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等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请考生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手机号),在整个考聘期间切记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组织部、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组织部:028-26920767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6921180

  监督电话:

  资阳市雁江区监察委:028-26920618

  附件:1.资阳市雁江区2023年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资阳市雁江区2023年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组织部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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