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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充高级中学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公告

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 | 2023-05-16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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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

  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公告

  根据《南充市市属学校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要求,现将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査人员名单

序号 职位名称 姓名 性别 岗位编码 准考证号
1 初中语文教师 曾紫蔷 女 540005 5411111113412
2 初中语文教师 杜盈盈 女 540005 5411111011224
3 初中语文教师 费春兰 女 540005 5411111044309
4 初中语文教师 赵悦 女 540005 5411111043325
5 初中语文教师 张瑞 女 540005 5411111094814
6 初中语文教师 周杰 女 540005 5411111030326
7 初中语文教师 涂红梅 女 540005 5411111053301
8 初中语文教师 林佳 女 540005 5411111060113
9 初中语文教师 肖诗琦 女 540005 5411111091613
10 初中数学教师 莫蕾 女 540006 5411111112630
11 初中数学教师 刘秘江 女 540006 5411111020827
12 初中数学教师 王秀梅 女 540006 5411111080109
13 初中数学教师 郭益萍 女 540006 5411111103620
14 初中数学教师 秦珍珍 女 540006 5411111052618
15 初中数学教师 杨俊秀 女 540006 5411111062306
16 初中数学教师 王婷 女 540006 5411111074121
17 初中英语教师 李显琼 女 540007 5411111044518
18 初中英语教师 文庆芳 女 540007 5411111050128
19 初中英语教师 曾冬兰 女 540007 5411111090615
20 初中英语教师 李梁鸿 女 540007 5411111091025
21 初中英语教师 袁娟 女 540007 5411111015528
22 初中英语教师 李春香 女 540007 5411111110419
23 初中物理教师 涂文 男 540008 5411111060614
24 初中物理教师 蒲娇 女 540008 5411111021007
25 初中物理教师 刘献 男 540008 5411111103917
26 初中物理教师 赵鹏 男 540008 5411111022211
27 初中物理教师 程政 男 540008 5411111081227
28 初中物理教师 许洪智 男 540008 5411111061629
29 初中物理教师 李麟龙 男 540008 5411111072221
30 初中 政治教师 姜凤 女 540009 5411111043316
31 初中 政治教师 何乙欢 女 540009 5411111094708
32 初中 政治教师 张弥 女 540009 5411111101424
33 音乐教师 张涛 男 540010 5411111011530
34 音乐教师 张艺馨 女 540010 5411111090623
35 音乐教师 朱益慧 女 540010 5411111101127
36 音乐教师 周广 男 540010 5411111100210
37 音乐教师 熊安鹏 男 540010 5411111113926
38 音乐教师 夏若帆 男 540010 5411111051626
39 音乐教师 王永红 男 540010 5411111052117
40 美术教师 文诗睿 女 540011 5411111090217
41 美术教师 罗滋珊 女 540011 5411111060727
42 美术教师 何岚 女 540011 5411111074016
43 美术教师 方杰平 男 540011 5411111095608
44 美术教师 饶兴旖 女 540011 5411111101227
45 美术教师 冯心 女 540011 5411111031119
46 体育教师 彭丽诗 女 540012 5411111095108
47 体育教师 邹昌燕 女 540012 5411111044120
48 体育教师 赵宇 男 540012 5411111013710
49 体育教师 周宇 男 540012 5411111095109
50 体育教师 晏林慧 女 540012 5411111073101
51 体育教师 黎梓民 男 540012 5411111110510
52 信息技术教师 陈鹏 男 540013 5411111044414
53 信息技术教师 王琪 女 540013 5411111020526
54 信息技术教师 龚蕴萌 女 540013 5411111094202
55 信息技术教师 张美林 女 540013 5411111012321
56 信息技术教师 何俊谦 女 540013 5411111104329
57 信息技术教师 李卓奚 女 540013 5411111060514
58 心理教师 潘谋成 男 540014 5411111055029
59 心理教师 董丽娜 女 540014 5411111012019
60 心理教师 黎红杰 男 540014 5411111011418
61 劳动技术指导员 程轻霞 女 540015 5411111050828
62 劳动技术指导员 莫宇涵 女 540015 5411111062027
63 劳动技术指导员 梁仪 女 540015 5411111042827
64 劳动技术指导员 赵杰 女 540015 5411111020101
65 劳动技术指导员 卿雯红 女 540015 5411111044507
66 劳动技术指导员 韩肃 女 540015 5411111061627
67 书法教师 王雪莲 女 540016 5411111022126
68 书法教师 李婉婷 女 540016 5411111010119
69 书法教师 孙静娴 女 540016 5411111073823

  二、资格审查

  (一)时间:2023年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地点: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顺庆校区综合楼2楼人事科办公室(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97号)

  (三)需提供的资料:

  1.《报考信息表》1份(请报考者报名成功时在南充市人民政府网站子频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上自行打印,并另备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认证费用自理);

  5.本人有效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且责任自负。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我单位发给《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我单位通过考生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正常进行。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面试方式、内容及范围

  音乐教师、美术教师、体育教师、书法教师岗位采用讲课+技能操作;其他岗位均采用讲课方式进行。

  其它详见《南充市市属学校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四、面试报到时间及报到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等,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二)面试期间采用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面试顺序由应试人员抽签确定。

  (三)面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面试。考生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面试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

  (六)考生须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七)考生和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九)所有岗位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0817-2288030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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