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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2023上半年招聘笔试总成绩排名及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23-05-08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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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安排及相关要求,现将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岗位排名及面试资格审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情况(详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审查相关事项

  (一)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09:00-12:00,14:00-17:00

  (三)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明德楼1012室组织人事部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

  (四)面试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带上以下材料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专业方向)为准;不符者,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拟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其中,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须提供其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1.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相应证件、证书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2.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注:最多递补3轮)。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3.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4.考生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与《招聘公告》规定条件相符,并保证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及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5.面试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28-84642015。

  特此公告。

  附件:1.四川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

  附件:2.四川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四川省财政厅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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