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以下简称“粮储四川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补充公告》有关要求,统筹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人员,按照“笔试最低分数线按照笔试实际参考人数的85%的通过比例”划定最低笔试分数线为41.6分。在此基础上,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与达到笔试分数线人数的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5比例的,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及进入面试最低分数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5月11日17: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招考单位邮箱,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XXX处XXX岗位面试”,内容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二)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扫描或拍照后于2023年5月11日17:00前发送至招考单位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面试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面试资格审查包括线上面试资格审查和现场面试资格审查。
(一)线上面试资格审查
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3年5月12日17:00前将面试资格审查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命名并压缩(压缩包命名:岗位编码+岗位名称+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招考单位邮箱,由招考单位进行线上面试资格初审。
(二)现场面试资格审查
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于5月16日、5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5月18日上午8:30-12:00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一楼大厅进行现场面试资格复审。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粮储四川局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审查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招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粮储四川局根据考生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考生联系电话留错或24小时内连续不畅通导致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递补人员应在接到面试资格审查递补通知24小时内发送《面试确认内容》,过时未发送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资格。面试前24小时内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四)面试资格审查资料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下同)、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粮储四川局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考生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以及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5.党员证明以及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6.其他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函(须注明现工作单位工作开始时间和当前职位,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或单位公章,可于考察前提供)。
待业人员提供最近一次工作的离职或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材料。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考生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粮储四川局负责审查认定。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一)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时间。按照考务工作日程安排,面试时间为5月19日至5月20日两天。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地点。四川开放大学第一教学楼。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西3段3号第一教学楼(可乘地铁2号线、4号线或5号线,在中医大省医院站下,D口出站后直行100米由四川开放大学东门进)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考生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面试主要范围。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方面。
(五)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五、体检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生面试成绩须不低于70分(满分10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电话通知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合理安排好行程,体检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空腹参加体检。
(四)考察
按1:1比例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家访等方式进行。最终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和资料必须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条件相符,并保证其提供材料和资料的真实性,一旦查出所提供材料和资料出现缺乏真实性或出现其他任何差错,招聘单位可在任一环节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二)面试期间实行集中封闭式管理,我们将根据工作进度提供午餐及饮用水,如有特殊用餐需求,请提前联系。面试考生应自行安排好交通住宿等事项,应做好健康监测,确保按时参加面试,面试应佩戴口罩。
七、招考单位咨询电话及邮箱地址
单位 |
咨询电话 |
邮箱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 |
028-84590633、028-86673592 |
scjldrsc@126.com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四三五处 |
023-62767557 |
scj435@126.com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四三六处 |
023-68545460 |
scj_436@163.com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四三七处 |
028-84204743、028-84204610 |
ssqldrsk@163.com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四三八处 |
0816-3710163 |
lcscjssbzp@163.com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二七一处 |
0832-5805081 |
lcscjeqyc@126.com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四七三处 |
0831-6641065、0831-6641473 |
lcscjsqsc@126.com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六七四处 |
023-46780020 |
lcscjlqsc@126.com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一五七处 |
023-65830358、023-67783656 |
scj157c@163.com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二五五处 |
0816-3721977、0816-3721144 |
lcscjewwc@163.com |
附件:1.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