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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上半年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23-05-06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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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岗位排名及面试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情况

  见附件1、2、3

  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见附件4、5、6

  三、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报考四川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四川省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和四川省粮食经济学校的考生本次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均为:2023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上东大街段176号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5楼2会议室,联系电话:028-86739845。

  四、面试资格审查必带的材料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

  1.《报考信息表》2份(请考生从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进入,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岗位要求的有效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如还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省粮食和储备局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系军队复转人员的,须提供服役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

  5.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7.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8. 其他与报考职位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注意事项

  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及应聘资格。

  六、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七、请各位考生按此公告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1、四川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情况表

  附件:2、四川省粮食质量监测中心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情况表(含岗位一、岗位二)

  附件:3、四川省粮食经济学校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情况表(含岗位一、岗位二、岗位三)

  附件:4、四川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附件:5、四川省粮食质量监测中心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附件:6、四川省粮食经济学校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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