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策研究室关于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规定,现将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岗位排名及面试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情况
见附件1。
二、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按照《招聘公告》“根据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的规定,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2。
三、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审查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09:00—18:00。
审查地点:四川省新型智库发展促进中心综合服务部(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商业后街3号省委综合楼10楼1025室)。
咨询电话:李老师,028-63093167。
四、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一)《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岗位要求的有效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学信网信息、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条件者,我室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四)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四川省新型智库发展促进中心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注意事项
(一)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考生对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与《招聘公告》规定条件相符,并保证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一旦查出所提供材料缺乏真实性或出现其他任何差错,均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四川省新型智库发展促进中心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四)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低于2:1或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附件:1.中共四川省委政策研究室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汇总表
附件:2.中共四川省委政策研究室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中共四川省委政策研究室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