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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南部县人民政府 | 2022-10-09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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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省教厅和市教体局工作安排部署,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我县实际,为切实做好我县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负责材料初审并确认);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负责南部县内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在南部县的中国公民;

  (二)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可申请参加我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申请人一致。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考试合格证明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要求,普通话水平应该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报时间:10月8日8:00至10月31日18:00之间的系统开放日。

  注:请申请人不要把网报时间集中在最后几天,以免网络拥堵而影响本人申报。

  (二)网上申报操作步骤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然后进入右上角“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或“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程序进行网报。

  (三)体检

  1.体检地点:

  ①高中、中职资格类别申请者到南充市第四人民医院体检。医院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府街52号;联系电话:0817-2293116;联系人:青医生,手机:18881768181。

  ②初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类别申请者到南部县中医医院体检。医院地址:南部县城新区迎宾大道中医医院二楼体检科;联系电话:0817-5577613。

  2.体检时间(网报开始即体检开始,网报结束即体检结束):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0:30;

  3.体检注意事项

  ①体检前一天晚饭后禁食空腹;

  ②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张两寸照片;

  ③体检时在体检表上注明申报学科。

  (四)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段:11月2日—11月4日(工作时间内);

  2.现场确认地点: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四楼人事股(蜀北大道146号);

  3.联系方式:0817-5521132;

  4.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①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在材料审核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或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③认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需提供《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⑥近期小两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申报类别学科);

  ⑦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申请人在规定确认时限内无法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确认点不予确认。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会受到“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五)认定和证书领取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做出认定结论,并通知认定通过者领取证书。

  四、疫情防控要求

  结合省、市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南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相关规定执行。请各认定人错时错峰合理安排时间,按公告约定的时间到现场进行确认。

  五、特别提示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体检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其他未尽事宜在“南充教体” 和“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申请人及时查阅,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附件下载:

  1.附件1: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x

  2.附件2:南部县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材料清单.docx

  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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