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区人社局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及试用期
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相关手续。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本次公招的中小学教师纳入东区“区管校聘”的统一管理范畴,由区教师服务中心对教师进行统一的调配和管理。聘用时,同一岗位的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选择任教学校(排名靠前者先选),统一和区教师服务中心签订人事聘用合同后,再派遣到本人选择的学校工作。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相关程序办理转正定级;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东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