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完全符合《攀枝花市东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情况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情况表》) 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其中,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等。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规定执行。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4日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情况表》)。
(6)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尚处于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2022年11月4日)。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务)处分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7)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在公招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