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表》原件遗失或损毁不能补办。考生可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办的,被委托人还应持有考生本人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一楼服务大厅申请办理《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成绩证明》,该成绩证明可作为毕业生学籍档案的补充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28-85156581。
四川自考快讯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表》遗失或损毁如何处理?
四川华图 | 2022-08-08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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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表》原件遗失或损毁不能补办。考生可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办的,被委托人还应持有考生本人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一楼服务大厅申请办理《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成绩证明》,该成绩证明可作为毕业生学籍档案的补充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28-85156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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