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须先在转出省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再在四川省申请办理考籍转入手续。
(2)考生在我省的注册专业应与拟毕业专业一致,不一致应提前向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高校自考办申请更改。
(3)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必须是考生在我省的注册专业下设置的课程。
(4)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必须为全国专业考试计划现行的课程名称和代码。若为全国专业计划调整前的课程名称和代码,必须在拟转出省(区、市)办理转出前先调整为现行的课程名称和代码。
(5)考生须先在我省的注册专业下取得专科5门或本科4门(不包含免试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课程合格成绩;
(6)转入我省的电子档案信息以拟转出省(区、市)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