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直属事业单位和派驻市(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2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和派驻市(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2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现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的获得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予以公布(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取得面试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7月23日9∶00-17∶00,具体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三、注意事项
获得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另带1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用于面试通知书);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下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在职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或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并加盖鲜章)。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招聘单位发给面试通知书。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考生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资格审查时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同时持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体温、核酸检测证明无异常者方可入场。
(二)考前7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市(县、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72小时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时间以检测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证明打印时间。
(四)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除身份确认按要求摘除口罩外,其余环节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1.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2.经现场查验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
3.按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应该或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
4.未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
(六)考生在资格审查前应签署《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承诺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罚。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吏、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本次面试有关安排,将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随时关注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密切关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官网“招考录用”栏目相关信息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信息遗漏或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附件:1.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和派驻市(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2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