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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泸州市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资格审查及疫情防控补充公告

泸州人事考试网 | 2022-07-08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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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结合7月4日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发布的《关于2022年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及考核工作安排的公告》事项,现将2022年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及考核期间的疫情防控要求补充公告如下。

  1.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考核时,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适时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2.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当天,考生应提前到达现场(现场资格审查于7月15日9:00-12:00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大厅进行);参加考核当天,考生应在7月16日上午8:00前到达考点(详见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

  在入场检测处,请考生主动出示本人48小时内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均可)、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核当天还应出示纸质《面试通知书》),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查验和体温测量等工作。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入场;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面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检测)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3.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考核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面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考核前10天内有国(境)外(澳门除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考核前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

  (6)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考核前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且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的考生;

  (7)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考核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注:高、中、低风险区具体名单由“四川疾控健康提示”每日发布,可通过“天府健康通”微信小程序查询。

  5.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考核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考核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6.考生要自觉维护资格审查及考核现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现场资格审查及考核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聚集。

  考生在面试考核候考室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面试考核条件的考生,转移到备用候考室,继续参加面试考核;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7.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因隐瞒行程、病情或未按要求出具健康证明、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无法正常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考核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涉及现场资格审查、考核过程中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现场审查和考核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830-3101371。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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