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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上半年宜宾公务员录用审批及试用期(580人)

未知 | 2022-02-23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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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通过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由招录机关(县<区>党委组织部)进行审核,报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二)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考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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