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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军队文职考试职位表发布时间

四川华图 | 2021-12-03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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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军队文职考试职位表发布时间?2022军队文职考试公告、岗位计划、报考指南、考试大纲由全军统一在军队文职网发布,本次军队文职招录岗位分为艺体岗、管理岗、专业技术岗的招聘,其中艺体岗招录流程为先面试后参加全军统一笔试,另外部分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考的岗位,将无需参加笔试,面试合格后即可直接录用。

  军队文职艺体岗报考指南已经于11月21日在军队人才网发布,共有6家单位发布本次招考文职人员的岗位计划、报考条件、面试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根据报考指南中的联系邮箱投递简历。点击此处查看【2022军队文职艺体岗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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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军队文职报考条件常见问题(以下摘自2021年军队文职报考指南)

  1.招考对象为哪些人员?

  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定向招考对象为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2.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政治条件。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2)学历条件。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在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岗位,以及特殊岗位可不作全日制要求。驻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单位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除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外,报考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报考护理、艺术、体育岗位的,可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资格条件。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职称和职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资格条件要求。

  (4)身体条件。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的标准条件。

  (5)年龄条件。报考科级副职以下管理岗位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报考科级正职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

  (6)其他条件。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考岗位需要确定。

  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学位,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3.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根据军队文职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文职人员:编造或传播有政治性问题言论;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和活动;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人员有联系,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等;有涉及淫秽、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党籍、开除学籍、开除团籍或受到严重纪律处分;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因危害国家安全受到刑事处罚或为非法组织成员,等等。

  4.2021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原则上不得报考。

  5.已与国家、地方和军队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社会人才能否报考?

  征得所在用人单位统一后,可以报考。面试时,本人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出具的统一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在与军队用人单位建立人事关系前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

  6.留学回国人员能否报考,有哪些要求?

  可以报考。本人在参加面试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者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出具的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7.今年的加分优待政策是什么?

  着眼充分体现对长期服务军队、作出实绩贡献人员政策优惠导向,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全军统一考试有效成绩的军烈属等人员,实行加分优待政策。其中,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10分;现役军人、当年(2021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以及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截止时间为报名当月)的未纳编原社会招聘文职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和服役年限满5年以上且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获得嘉奖以上奖励的退役优秀大学生士兵,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5分。

  为充分体现对抗疫一线军队人员的关心照顾,明确军队派遣执行一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任务的未纳编原社会招聘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下简称非现役人员),在符合上述规定加分条件的基础上,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可以再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2021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军队派遣执行一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任务的非现役人员,是指经中央军委、军队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者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批准的抽调执行疫情防控专项任务人员,以及军队收治新冠肺炎确诊或者疑似患者的医疗机构直接担负患者救治任务的人员。

  8.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报考在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岗位,以及特殊岗位可不作全日制要求。驻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单位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除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外,报考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报考护理、艺术、体育岗位的,可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9.报考人员学历高于招考岗位学历要求的,能否报考?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其中高学历的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报考人员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对应的所学专业。比如,招考岗位中要求限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为化学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报考该岗位的,本科所学专业必须是化学。

  10.职称采取以考代评方式和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已通过相关考试但暂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如何报考?

  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上传相关资格考试成绩单等证明材料。面试时,本人须出具相应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者通过相关考试的成绩单等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军队文职职位

  二、军队文职考试安排及加分政策

  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考试。

  全军统一考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1门相应专业科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可登录军队人才网浏览和下载。

  其中,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理工学、农学、医学、图书档案学、艺术学、管理学等13类44个专业。对专业科目考试大纲没有覆盖的小语种和少数民族语言专业岗位,专业科目笔试按照相应语种语言本科教育教学大纲命题。

  公共科目考试时间:9:00-11:00;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14:00-16:00。

  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全军统一考试有效成绩的军烈属等人员,实行加分优待政策。

  其中,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10分;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以及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的未纳编原社会招聘文职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和服役年限满5年以上且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获得嘉奖以上奖励的退役优秀大学生士兵,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5分。

  军队派遣执行一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任务的未纳编原社会招聘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在符合上述规定加分条件的基础上,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可以再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公共科目或者专业科目单科考试成绩为零分或者缺考的,不列入考试入围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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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军队文职备考资料

2010年

1月1日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全面启动。

3月14日 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由此,全国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4月1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4月5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出部署。

4月30日 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举行开幕式。这是中国首次举办的综合性世界博览会。10月31日,博览会闭幕。

5月26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2017年2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修订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

6月19日 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深刻阐述党史工作的意义,明确规定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对加强党对党史工作的领导、提高党史工作科学化水平提出新要求。7月21日,中共中央召开全国党史工作会议。

6月29日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在重庆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7月8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10月10日 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10月15日—18日 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召开。全会通过《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12月21日 国务院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全国性国土空间开发规划。

本年 中国国内生产总值超过40万亿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原标题:中国共产党一百年大事记 (1921年7月—2021年6月)

文章来源: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tml/2021-06/28/nw.D110000renmrb_20210628_3-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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