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采取了专业科目笔试的,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6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政策性加分)×70%+面试成绩×30%。
不采取专业科目笔试的,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100%+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各环节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都采取的,笔试占总成绩的70%,面试占总成绩的30%,笔试成绩中 公共科目占60%、专业科目占40%(具体见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不采取专业科目笔试的,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具体见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公共科目笔试由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统一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或由其委托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开展,面试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采取了专业科目笔试的,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6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政策性加分)×70%+面试成绩×30%。
不采取专业科目笔试的,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100%+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各环节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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