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1年度上半年眉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告》要求,通过笔试、面试、差额考察、体检和顶岗试用程序,经我局集体研究确定颜娜、吕菲2名同志(见附件)为拟转任人员,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向眉山市水利局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电话:028—38166025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联系电话:028—38195515
本公告由眉山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附件:眉山市水利局2021年度上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拟转任人员名单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
眉山市水利局
2021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参公人员拟转任人员名单
序号 | 职位 编码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备注 |
1 | 2021025 | 颜娜 | 女 | 1987.01 | 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 | 财务管理 | |
2 | 2021026 | 吕菲 | 女 | 1994.06 | 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 | 工程造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