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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四川面向北京理工大学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要求(第二批)

四川华图 | 2021-10-21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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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四川省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考试公告(第二批)已经公布,面向全国及境外部分高校招录毕业生1856人,本次四川紧缺选调生报名时间为10月23日至11月10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考区设在天津、上海、长沙、成都,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考区参加。

  四川华图选调生考试网为大家整理本次四川省紧缺选调公告、职位表、报名、考试资料等内容见下文。

【官网公布】四川2022届紧缺选调生公告

【基础刷题】四川2022届紧缺选调生基础夯实班

【笔试课程】四川紧缺选调生笔试培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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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四川紧缺选调生报考范围

  2022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具体包括:

  (一)国内高校

  1.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2.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

  3.四川省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二)国外高校

  国(境)外部分知名高校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毕业且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全日制本科须有“双一流”高校或本次选调范围内高校就读经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国(境)外其他高校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毕业且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国(境)外部分知名高校(具体名单见附件1)就读且全日制本科有“双一流”高校或本次选调范围内高校就读经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也在人员范围内。

  二、四川紧缺选调生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3日至11月10

  2、报名网站: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考职位:4个志愿系梯次志愿,不得重复报考同一市(州)的职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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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紧缺选调公告

  三、四川紧缺选调生笔试考核

  1、考试内容:笔试科目1门,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2、考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考区设在天津、上海、长沙、成都,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考区参加。

  3、成绩查询:2021年11月30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四川紧缺选调生资料

  四、四川紧缺选调生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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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下列关于合同法规定,正确的选项是:(  )。

A.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签订的合同无效

C.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D.赠与合同可以撤销

2. 明星丁某在赈灾晚会上公开承诺给灾区捐款80万元,但事后只捐30万元,对余款50万元的捐赠,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丁某只是口头承诺,可以撤销捐赠

B.赠与是实践合同,因丁某尚未给付,可以撤销捐赠

C.丁某不可以撤销这一捐赠,因为这是救灾

D.丁某不可以撤销这一捐赠,因为他是公众人物

3. 周某将自有房屋一间租赁给林某,现林某欲将房屋转租。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林某应事先征得周某的同意

B.转租合同生效后,承租人退出租赁关系

C.林某不必征得周某的同意

D.转租合同生效后,次承租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承租人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与解析

1.【答案】ABCD。华图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故A正确。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B正确。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故C正确;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故D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BCD。

2.【答案】ABD。华图解析:《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无须交付赠与合同即成立。选项A、B错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是赠与的任意撤销。《合同法》对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范围进行了限制,即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本题中明星丁的赠与是为救灾,不可以任意撤销。故本题选ABD。

3.【答案】AD。华图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这里应当注意: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转租,此时同时存在两个租赁合同关系,即出租人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的租赁合同,承租人并未退出租赁关系。根据合同关系的相对性,次承租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仍应由承租人对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故本题答案选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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