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紧缺选调生考试题及答案解析由四川华图选调生考试网整理分享,四川紧缺选调生笔试科目为一科,考试内容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如下为2021年四川省紧缺选调生笔试题及答案解析,更多完整试题内容请关注四川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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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2021四川紧缺选调生笔试试卷第二部分选择题,共60小题,每小题0.7分,共42分,每小题仅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25.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A、对单位犯罪可适用罚金和没收财产两种刑罚
B、单位既可以成为故意犯罪的主体,也可以成为过失犯罪的主体
C、就同一犯罪而言,单位犯罪构成既遂的标准要高于自然人犯罪
D、单位犯罪时,单位本身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构成共同犯罪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
根据《刑法》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单位和人不能成立共同犯罪。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