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报类别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者,方可参加面试报名。
以四川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条件为例: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可在我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四川。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六)户籍或居住在四川省的社会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报名参加考试。
(七)四川省内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含在校研究生)以及符合经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详见附件1)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四川户籍且毕业前两年内的外省在校生可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八)在我省学习的港澳台居民参照我省在校生政策报名参加考试,在我省工作或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在工作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九)境外学历考生应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参加考试。
(十)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根据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教育部出台了《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请相关考生密切关注。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