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棉县教育局
关于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学校教师的公告
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将石棉县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学校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符合本公告要求条件和《石棉县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学校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的人员。
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2.应符合岗位要求年龄及其他条件,具体年龄要求见附件,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全部采用网络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8月27日至8月31日。网络报名的考生请将所需报名资料扫描生成PDF文件(.pdf)或制作生成word文件(.doc),发送至指定邮箱(395221468@qq.com),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报考岗位+专业+姓名,专业请按毕业证或教育部在线学籍验证报告准确填写。
2.报名提供材料
(1)《石棉县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学校教师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
(3)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
(4)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
(二)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合格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官网内发布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下一步程序。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请在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石棉县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学校教师报名表》1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并且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
5.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资格。
(三)考试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综合素养、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综合测试。面试工作由石棉县教育局会同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对于实际报名人数与此岗位招聘名额达到10:1以上,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并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10∶1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面试考生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最后总成绩。对于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比例未达到10:1以上的岗位,则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超过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等后续程序;低于或等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体检等后续程序。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时主任评委所打分数高低确定名次;如主任评委所打分数也相同的,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加试方式由主管部门会同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因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试的,或联系电话有误、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五)综合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包括考生学历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相关工作经验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规定时间上岗、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本次招聘使用事业编制,在石棉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单位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2.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或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调整考核日程等有关事项将提前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官网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3.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七、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核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按照雅安市防疫工作相关要求,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佩戴口罩,考生通过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选择“防疫健康信息码服务”入口,如实申领个人防疫健康信息码,并于考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生排队进入考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雅安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四川省外旅居人员,于考试当天提供2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本公告由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报考资格条件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869026
石棉县教育局 885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