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择业期一般为2年。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符合以上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条件。
(二)志愿者定向考试招聘岗位(以下简称:志愿者定招岗位)
志愿者定招岗位,一是面向都江堰市2019年招募(续签)且于202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优秀)的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计划“一村(社区)一大”志愿者招聘;二是面向都江堰市2019年招募(续签)且于2021年服务期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优秀)的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招聘。
志愿者定招岗位的报考人员,在原件校验时须提供原件校验公告要求提供的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将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