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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2021年关于拟聘用李晓艳等4位同志的公示

凉山彝族自治州公安局 | 2021-07-30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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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及公示等程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拟聘用李晓艳等4位同志,现公示如下:拟聘用李晓艳、周怡薇2位同志为凉山州禁毒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拟聘用骆雪梅、苏玉兰2位同志为凉山州公安局信息中心工作人员。

  以上人员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箱及举报电话,若对以上公示人员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向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反映,凡以匿名身份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834-2286037

  凉山州公安局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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