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报考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大学期间所学各科成绩补考及重修科目不超过3科(以档案内成绩单为准);
4.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等栏的学历、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在专业条件相符的前提下,专业方向视同该专业),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5.报考者具有的与岗位相符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7月24日(本次考核招聘报名第一日),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6.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确因疫情原因学校推迟毕业的,由学校出具证明,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适当延后)。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4.在大学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定向培养人员(公费师范生、定向医学生、林业123人员等);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具有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
10.现役军人;
11.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1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