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从2021年6月28日起至2021年7月2日止,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通过来访、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屏山县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受理电话:0831-5721728)如实反映考生情况。 屏山县人民医院 2021年6月28日